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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香港国际文具展展位分配原则

发表时间:2013.07.10 选择字号:[ ] 【关闭窗口
一、展位分配原则:本届展会展位将全部重新分配,不为上届老客户保留展位。香港贸发局将于截止日期后按以下优先次序分配位置予参展商:
1.   在报名截止日期前(830日或之前)提交报名表及参展费用之企业将会安排在第一轮选位;
2.   申请展位面积较大之企业比申请面积较小之企业优先选位;
3.   如参展面积相同,申请特装参展的参展商比申请特级摊位的参展商可优先选位;申请特级摊位的参展商则比申请标准摊位的参展商可优先选位。

4.   如申请面积相同,有参加上一届文具展(香港国际文具展2013)之参展商较未参加之企业优先;

5.   如用以上各款均无法排定顺序之企业将由贸发局以抽签方式决定最终次序。
6.   在申请截止日期后报名之企业将以主办单位收到报名表日期先后决定次序;
7.   如有企业在选位后缩小面积,,该企业须腾出已选摊位并在最后位置重新选位。